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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培養學生閱讀圖書的興趣和習慣 - 提高學生語文水平 - 擴闊閱讀範圍 - 建立自我學習基礎 - 為教師建立圖書資料庫,達到教師終身學習目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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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爭取財務資源,增加圖書量 - 增添學生圖書課 - 提供教師進修資料 - 增添教師參考書籍,建立教師資料庫 - 提供電腦和網絡設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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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辦理遺失或破爛圖書 - 訂購教師參考書籍 - 訂購學生書籍和其他資源 - 編排書籍和其他資源 - 擬定全年學生圖書課進度 - 策劃參加校外閱讀計劃及多元化活動 - 策劃和推行全年圖書活動 - 鼓勵和支持教師進修 - 監察中文及英文廣泛閱讀計劃 - 配合課程,支援學與教 - 每年點算館藏資源數量 - 學期初,召募中央圖書館服務生,經圖書館主任甄選及面試,並且徵得家長同意後,正式成為中央圖書館服務生 - 舉辦中央圖書館及課室圖書訓練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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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- 此政策須經校長與教務組成員商議,並獲全體教師通過,方可修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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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星期一至五 - 7:50 a.m. - 4:30 p.m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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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生根據校方安排使用圖書館時間表使用圖書館內各項設施 - 學生不可攜帶任何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館 - 學生可憑學生証使用館內設施 - 離開圖書館前,須出示攜離的物品(未經辦妥借用手續,而私自帶走任何物品的同學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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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討論、嬉戲或追逐,違者將被處分 - 學生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館 - 學生應保持圖書館清潔整齊 - 圖書館之書籍、雜誌、報紙,應小心使用,閱讀後須放回原處 - 離開圖書館前,須出示攜離的物品 - 遺失學生証,應立即向校方報失,並申請補領及繳交手續費 - 未經辦妥借用手續而私自帶走任何物品的同學,將送交本校訓導組處理 - 各同學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,違者將作獨犯校規處理 - 同學必須服從圖書館服務生之指導 - 圖書館之規則,校方可於適當時間內作出修改,以保障圖書館之服務水準和加強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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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生証不可轉借他人 - 憑証每張可借書一本 - 同學必須留意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依期還書 - 同學可預借或續借書籍及物品,續借只限一次 - 如書籍或物品有損毀破壞,同學須立即通知圖書館主任,以便修補 - 同學須妥善保存所借出之書物,如有遺失或損壞須負責賠償。 |